![]() |
| 图 限速飞行(注)2004.11.摄于美国德州 |
旅加华裔作家张翎女士说过:“我把我的专业工作看成是走路的脚,而把写作看成是飞翔的翅膀。”对此说法深以为然。
人要生存,不能不走路。但久不久放飞一下自己,由笔带领你去到你想去的任何地方,那种快乐写过点什么的人都知道。
我们不是作家,写博只算业余过过“飞一飞”的瘾。也正因为业余,我们的思想没被套上生存压力的羁绊,也不必刻意去逢迎任何读者的口味。
走路人人都会。好好走路是应当的,也是必须的。不过,飞过的人怎会忘记飞行的感觉?特别是那些热爱飞行的人!
(注:您看见照片中的鸟儿了吗?提示一下,是一组侧向“V"形鸟阵,在照片的中央。)
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